浙江师范大学校内桂苑二楼餐厅招租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JH2026QT1008发布时间:2026-06-30 15:39:48访问:136


根据浙江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房产出租管理办法浙财资产[2022]154号)及有关规定,浙江师范大学校内桂苑二楼餐厅招租面向社会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招租,欢迎符合资格要求的意向承租方前来报名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以平台生成编号为准

二、项目名称:浙江师范大学校内桂苑二楼餐厅招租

三、交易方式: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

1.本次招租范围(标的)为:浙江师范大学校内桂苑二楼餐厅。

标的浙江师范大学校内桂苑二楼餐厅整体出租,出租面积约3468㎡面积仅供参考,以现场实际为准。

2.标的现状:使用中,桂苑二楼餐厅目前为自营餐厅。本项目不统一组织现场勘察,若有需要,可实地勘察。勘察联系人:沈老师13586997749。

3.租赁期限:5年。3+2”的方式出租,前三年期满后,若承租方履约良好(如按时缴纳租金、服务质量考核合格等),双方签订后两年合同。

4.本项目无装修免租期,2026年9月1日前必须完成装修,9月6日学生开学报到前正式营业。

5.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1家承租人。

6.金华校区餐饮业态概述:

浙江师范大学金华校区现有4幢食堂共计5个自营餐厅、3计划经营性出租餐厅、2个教工餐厅和1个民族餐厅,另有1个商业综合体(美食苑)、肯德基1家、麦当劳1家以及烘焙、奶茶、咖啡店若干。

7.本项目按年租金的方式报价(不含水电费等规费)年租金不递增,低于最低限价要求的报价作废标处理

8.招租说明表

序号

标的名称

面积(㎡)

经营业态

年租金最低限价     (万元/年)

投标保证金(万元)

1

浙江师范大学校内桂苑二楼餐厅

3468

本业态指除大众快餐及自选式快餐(含智能称重快餐)以外的餐饮品类,例如川渝类菜品、明档现炒及其它地方特色风味美食等。

65.00

10.00

备注:1.餐厅明档区域不得使用明火设施设备,不得经营对周边环境产生噪音污染影响师生等的业态

2.对上述标的经营范围的确定,不影响招标人今后对校内其它经营服务用房做相同或相近业态的合理规划;招人对经营范围的限制享有最终解释权。

、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一般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餐饮服务“餐饮管理”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具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二)特定条件

1.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前三年内,未发生食品安全事故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政务服务平台“食品安全抽检公布结果查询系统”查询结果为准https://spcjsac.gsxt.gov.cn/reference)

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可挂靠其他公司、不可整体转包、转租。

、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进入金华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www.jhygcg.com),在线注册并参与项目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不再提供纸质文件。平台支持微信或支付宝扫码,支付成功后完成下载。

2.招标文件费用:0/份。

3.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自公告发布次日0点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一日下午16:00止(北京时间)。

4.未通过以上方式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

、投标保证金

1.人民币10万元整(¥:壹拾万元整)。

2.递交方式转账、汇款或电子保函(保单)

3.递交要求

(1)转账或汇款:供应商应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前一次性将全额保证金以转账(或电汇)的形式由供应商账户递交至该项目(标段)系统指定保证金虚拟子账号。

(2)电子保函:供应商应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前通过系统电子保函开具路径前往办理电子保函(保单)。

4.未按上述方式递交投标/响应保证金的,其投标/响应将被拒绝。

:(1)因数据处理存在时差,为避免发生延误递交或匹配情形,建议供应商办理保证金递交手续不要晚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前30分钟。供应商在完成保证金递交后,应及时查看已报名项目界面保证金状态,若显示“已支付/已支付(保函)”则表示保证金匹配成功;若递交保证金超过30分钟,保证金状态仍显示“未支付”,请重新核对汇款信息是否有误,确认无误的,可通过查看“保证金管理”菜单“未匹配保证金”列表,或及时联系平台、保函出具机构处理。

2)操作指引

开具电子保函具体操作流程,供应商可通过平台网站首页导航栏查看“办事指南”版块内的《电子保函操作指引》。

、投标截止时间和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1.投标截止时间:20267219时30分

2.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开评标交易方式,投标人须通过“金华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和CA加密上传,逾期系统将关闭上传提交通道。

、标书异议和澄清

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在202678日前以书面形式或通过平台在线向招标人或交易机构提出,否则视为各投标人均对招标文件无异议。

2.招标人或交易机构对招标文件的补充、澄清、答复、更正等,将通过金华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进行发布。

、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67219时30分

2.开标地点:金华市八一南街387号信华大楼4楼不见面直播开标室一。

3.开标形式: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在线直播的形式进行开标,投标人无需前往开标地点(需要述标的情形除外),在开标后规定时间(一个小时内)远程在线进行CA解密投标文件,并通过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观看开标过程直播,同时参与在线交互。

十一、资格审查

1.本项目资格审查采用后审制,投标人报名成功或完成投标文件递交并不代表已获合格投标人资格,经评标小组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被确定为有效投标人,不符合本项目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的作为无效响应处理,一切与投标有关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根据财库[2016]125号《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代理机构会对投标人信用记录进行查询并甄别。

①信用信息查询的截止时点:投标截止时间当日查询。

②查询渠道:

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政务服务平台“食品安全抽检公布结果查询系统”(https://spcjsac.gsxt.gov.cn/reference)

③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交易机构经办人和监督人员将查询网页打印、签字与其他招标活动文件一并保存。

④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投标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将被作为无效标被拒绝。不良信用记录指: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尚在行政处罚期内的。

、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1.金华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s://www.jhygcg.com/)

2.金华产权交易所官网(http://www.jhcqjy.com/);

3.浙交汇平台金华分中心(https://www.jhcqpt.com/)

十三、特别说明

1.本项目为非依法必须招标项目、非政府采购项目。

2.已报名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损害自身权益或存在需要澄清、补充、修正等问题时,可通过线下或系统后台-异议(质疑)菜单在线提出异议,在线提出的须同时上传盖章书面材料。对招标人、交易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交易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投标人可以在答复期满后 15个工作日内向本项目监督部门进行投诉。异议函及投诉书可参考平台-资料下载专区的范本。

3.招标人或交易机构对招标文件或整个项目进行必要的澄清、补正涉及文件更新的,已报名投标人可通过后台-已报名项目-报名详细-答疑文件中进行下载。

4.系统使用费:本项目不予计收。

、业务咨询

1.招标人信息:金华市浙师大后勤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沈老师13586997749

2.交易机构信息:金华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579-82050556

3.监管及投诉受理部门:浙师大后勤公司财务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俞老师 0579-82287677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的,请通过查阅“金华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首页-办事指南-供应商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使用手册。或拨打咨询热线0579-82056409/82050556/82058928。CA锁相关问题咨询杭州天谷客服(人工):400-087-81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