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残疾人康复托养指导中心经营用房及设备招租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JH2025QT1007-1发布时间:2025-11-18 18:10:26访问:103


根据《金华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公有房产出租管理办法》(金财资产[2019]219号)及有关规定,就金华市残疾人康复托养指导中心经营用房及设备招租项目面向社会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要求的意向承租方前来报名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以平台生成编号为准

二、项目名称:金华市残疾人康复托养指导中心经营用房及设备招租

三、交易方式:公开招标

四、标的概况

1.本次招租范围(标的)为:金华市残疾人康复托养指导中心经营用房及设备。

标的位于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迎宾大道1617号,中心总建筑面积约20170.02万平方米,其中,指导中心留作自用的房屋场地面积约为3539.12平方米,本次招租标的房屋场地面积约16630.9平方米(其中建筑面积约13392.52平方米,托养楼与综合楼地下室面积约3238.38平方米)。设备有约1117件,包括通用设备和专用设备。

2.标的现状:使用中,原合同到期时间为2025年12月31日。房屋装修、设施设备新旧及数量、场地面积等仅供参考,具体以实际踏勘现状为准(踏勘联系:0579-82430392,工作日8:30-16:00,费用自理)。

3.租赁期限:8其中经营用房租期8年,设备租期1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租赁期满,经招人考核合格,并经相关部门审批后确定是否继续合作。

4.本项目不涉及装修免租期。

5.拟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1家承租人。

6.招租说明表(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招标需求)

序号

标的名称

面积及数量

出租用途

租金

(万元/第一年)

投标保证金(万元)

1

金华市残疾人康复托养指导中心经营用房及设备

经营用房:

16630.9㎡

设备:约1117件

用于经营面向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的医疗、康复、教育服务的综合性专科医院

经营用房:126

设备:131

20

备注:

1第一年标的年租金为经营用房年租金+设备年租金第二年(含)起标的年租金为经营用房年租金(设备续租的情形除外)

2)经营用房租期为8年,第一年租金为126万元,年租金自第二年(含)起,在上一年度年租金基础上逐年递增2%设备租期为1年,租金131万元。设备租赁期满前一个月,中标人结合自身设备更新进度和实际运营需要仍须续租的,经招标人同意并报相关部门审批后确定续租相关要素。  

3)标的年租金采用先付后用的原则,每年支付一次。

4)本次招租标的预期建设改造目标:首年完成基础设施提升改造,3年内建成规范资产管理、独立财务核算、独立人事架构的康复医院5年内建成具备全面康复、医疗、教育服务能力的二级康复专科医院;8年内达到三级康复专科医院标准,为残疾人康复提供更系统、专业的医疗服务支撑。

5)中标人在中标后须按照招标人关于项目建设目标,环境提升改造方面(含室内外)须在合同期第一年内投入不低于800万元。

五、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

1.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法人组织,且具有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资质;

2.具有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核发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3.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若投标人曾被列入失信名单但已完成信用修复,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仍视为不符合资格条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进入金华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www.jhygcg.com),在线注册并参与项目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不再提供纸质文件。平台支持微信或支付宝扫码,支付成功后完成下载。

2.招标文件费用:300元/份。

3.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自公告发布次日0点至2025年128日下午16:00止(北京时间)。

4.未通过以上方式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

七、投标保证金

1.人民币贰拾万元整(¥:200000.00)。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全额保证金公对公转账汇至“金华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该项目指定虚拟子账号。未按上述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2.投标人在完成保证金转账后,及时查看报名界面保证金状态,显示“已支付”则表示保证金汇款和匹配成功。

、投标截止时间和文件递交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12914时30分。

2.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当天14:00到14:30)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至金华市八一南街387号信华大楼4楼开标室三

3.逾期送达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九、标书异议和澄清

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在2025年123日前以书面形式(通过线下纸质邮寄、递送或平台在线)向招标人或交易机构提出,否则视为各投标人均对招标文件无异议。

2.招标人或交易机构对招标文件的补充、澄清、答复、更正等,将通过金华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进行发布。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5年12914时30分。

2.开标地点:金华市八一南街387号信华大楼4楼开标室三(如有变更,另行通知)。

十一、资格审查

本项目资格审查采用后审制,投标人报名成功或完成投标文件递交并不代表已获合格投标人资格,经评标小组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被确定为有效投标人,不符合本项目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的作为无效响应处理,一切与投标有关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十二、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1.金华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s://www.jhygcg.com/);

2.金华产权交易所官网(http://www.jhcqjy.com/);

3.浙交汇平台金华分中心(https://www.jhcqpt.com/)

十三、特别说明

1.本项目属于国有资产交易项目,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政府采购项目。

2.已报名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损害自身权益或存在需要澄清、补充、修正等问题时,可通过线下或系统后台-异议(质疑)菜单在线提出异议,在线提出的须同时上传盖章书面材料。对招标人、交易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交易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投标人可以在答复期满后 15个工作日内向本项目监督部门进行投诉。异议函及投诉书可参考平台-资料下载专区的范本。

3.招标人或交易机构对招标文件或整个项目进行必要的澄清、补正涉及文件更新的,已报名投标人可通过后台-已报名项目-报名详细-答疑文件中进行下载。

4.平台系统使用费:本项目不计收。

十四、联系方式

1.招标人信息:金华市残疾人康复托养指导中心  联系电话:0579-82430392  胡主任

2.交易机构信息:金华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579-82050556

    3.监管及投诉受理部门:纪检监察部  联系电话:0579-82430282  章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