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之光文化广场招商公告(20260317)

项目编号:JH2026ZS2010发布时间:2026-03-17 17:23:06访问:85


金华之光文化广场招商公告

 

为进一步丰富场馆业态,完善场馆建设,金华之光文化广场现对外招商,诚邀广大有意向且符合条件的商家报名参与。

一、金华之光文化广场介绍

金华之光文化广场(以下简称“金华之光”)是市政府重点打造的一项重大民生工程,由金华市城市发展集团下属的金华市多湖科技文化发展有限公司负责运营。项目位于金华市燕尾洲路与宾虹东路交叉口,金华“心脏”三江口区域,地理位置优越,占地面积4.6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9万平方米,由城市展示馆、科技馆、市民活动中心和青少年玩创中心四个单体建筑组合而成。项目按照“多馆合一、高度融合”的理念,是一个集规划展示、文化艺术、科普教育、青少年活动、市民活动、休闲旅游等多功能与一体的城市科技文化综合体。2020年该项目荣获中国建筑最高奖“鲁班奖”,2021年获评为国家4A级旅游景区。自2018年10月陆续开放以来,累计接待市民游客超300万人次,已成为展示我市形象的金名片。

二、招商区域及业态

1. 招商区域:金华之光文化广场青少年玩创中心-1

2. 建筑面积:1536平方米;

3. 业态规划:餐饮;

4. 租赁期限:4采用2+2模式,合作方经营2年后,届时结合相关业务情况及合作方运营考核达标情况,决定是否续签2年

5. 合作模式:

承租方将场地用于对外餐饮经营使用,同时保障金华之光员工日常用餐。

1)对外经营:承租方承担对外经营过程中的成本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餐厅员工薪资、福利及各项保险费用、燃气费、卫生费、网络费等其他相关费用。金华之光按餐厅对外经营部分的含税营业额比例,收取相应经营分成:月营业额40万元(含)不低于3%,40万元-80万元(含)不低于的7%,80万元以上不低于9%(分成比例按非阶梯式规则执行,以累计营业额为计算基数统一核算)。

2)员工餐保障:金华之光按规定的餐饮标准将员工餐费支付给承租方,承租方负责为员工提供每日三餐(每周7天,除周六、周日晚餐)自助餐服务。我方承担员工餐服务人员的人工成本(薪资标准参照市场行情确认)。

3)餐厅水电费双方各承担50%。

三、报名条件及要求

(一)报名要求

1.报名者需具备良好的信誉、丰富的经验水平,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报名者提交报名信息后,产权方有权判定其是否与周边业态、品牌档次、形象等相适宜,经资格审查通过者方可参与招商。

(二)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下载附件中的报名表,填写后发送至邮箱1877793892@qq.com,如有运营、业态初步设想等证明综合实力的材料连同报名表一并打包发送,打包邮件及压缩包附件主题为“姓名+意向区域+联系方式”。

2.现场报名:请携带报名表及相关材料到金华之光文化广场青少年玩创中心5楼文化产业部报名。

(三)联系方式

施先生:15867120857

四、报名时间截止至2026年3月23日,解释权属金华市多湖科技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所有。

           

附件:金华之光文化广场招商入驻申报表.doc


                                      2026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