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城建开发有限公司柳湖花园南门商场公开招租公告

发布时间:2021-12-13 10:40:55访问:1466

  • 项目编号:JH2021ZL1115
  • 参考价格:112.0
  • 有效期:10个工作日
  • 项目类别:房屋租赁权

金华市城建开发有限公司柳湖花园南门商场公开招租公告

受产权人委托,本公司对以下资产使用权进行公开招租,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标的名称

柳湖花园南门商场

二、招租房屋基本情况

柳湖花园南门商场,不动产权证号为浙(2019)金华市不动产权第0003597号,用途为批发零售/商业用地,共3层,建筑面积为4803.88平方米,其中一层面积为2094.48平方米,二层面积为1801.53平方米,三层面积为825.03平方米,楼梯间面积为82.84平方米。

其中面积数据仅作参考,以实地现状为准。此次招租行为已完成相应内部决策程序。

三、招租底价、竞租保证金

招租底价为112万元/第一年,竞租保证金为20万元。

、竞租人资格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设立的企业法人

、报名、咨询、展示方式:

1、即日起至2021年1227日下午16时止(节假日不受理)在本公司(丹溪路1223号金宇大厦7楼718室)办理报名登记手续,届时请携带有效证件及保证金交纳银行回单,逾期不再受理报名登记手续,拒绝参与竞价。

2、竞租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2021年1227日下午16时止,以实际到账为准,逾期不再受理。保证金账户:金华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账号:9558851208010852405;开户行:工行金华铁岭头支行

3、展示方式:各竞租人可自行前往房屋所在地现场勘察。

4、竞租人报名时应向交易所提交:

1)填写清楚、完整的报名登记及竞租承诺函。

2现场勘察承诺书。

3)完整的《招租文件》签字、盖章确认。

4)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及其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

5)委托他人代理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6)享有优先承租权的竞租人需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及原承租款结清证明文件。

7)银行保证金回单。

、特别事项说明:

1、租赁用途:房屋租赁用途为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许可的经营项目,从事的各项活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不得经营不符合环保要求、存在消防安全隐患的经营项目,不得经营餐饮、娱乐、殡葬、黄、赌、毒有违社会道德或任何违法的行业;不得用于从事产生环境污染或扰民项目;不得从事易燃易爆的商业活动;不得用作危化品的储存仓库;不得使用、存放液化燃气瓶等其他事项,不得有人员居住、生活,不得设有会所性质的包厢、一桌餐竞得人应遵守当地政府有关物业使用和物业管理的规定。违反本条的视为竞得人严重违约。

2、租金支付:标的房屋竞得人必须在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付清第一年租金及履约保证金标的房屋租金第二年(含)起的租金在前一租金的基础上逐年递增3%。

3、招租服务费:招租服务费=标的房屋第一年成交租金*2%。(招租服务费金额采用“进一法”,取整进至元

、竞价会时间、地点:

1、竞价会时间:2021年1228日上午9时整。

2、竞价会地点:金华市丹溪路1223号金宇大厦八楼会议室 

3、联系电话: 82050709  82050710

4、公司网址:金华产权交易网(www.jhcqjy.com)。

 

金华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2021年1214

招租文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