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轨道交通集团传媒有限公司金义东市域轨道交通站内平面媒体广告位五年经营权出让公告

发布时间:2021-10-25 09:11:50访问:1343

  • 项目编号:JH2021ZL1089
  • 参考价格:8000000.0
  • 有效期:10个工作日
  • 项目类别:房屋租赁权

出让公告

受产权人委托,本公司对其金义东市域轨道交通站内平面媒体广告位五年经营权进行公开出让,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标的情况

1、标的名称:金义东市域轨道交通站内平面媒体广告位五年经营权

2、标的情况:

标的范围涵盖金义东市域轨道交通30个车站的站内平面媒体,其中常规媒体包含站厅、站台、轨行区、通道内的12封灯箱、大型卡布灯箱、动感灯箱、路轨大牌、包柱灯箱、梯楣灯箱;非常规媒体包含贴类和梯旁广告,贴类有墙贴、立柱贴、玻璃贴、屏蔽门(安全门)贴、U型区贴、吊旗、梯间贴、闸机贴等,梯旁广告主要有梯牌及梯旁墙贴。广告资源具体位置、广告类型、广告位尺寸、数量、面积等详见附件(资源基本情况介绍)。

3、此次公开出让标的权属关系清晰,出让行为已经出让方内部决策程序及相应批准通过。

二、出让方式

采用现场公开竞价的方式出让

三、出让底价、交易保证金、履约保证金

1、出让底价:人民币8000000元/第一年;

2、交易保证金:人民币4000000不计利息,交纳方式为银行转账方式,不得委托他人打款。收款单位为金华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开户行:金华铁岭头支行,账号:9558851208010851936)。

3、履约保证金:按人民币4000000元收取(成功受让后,交易保证金直接转为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作为履行合约义务的担保。

四、出让期限、经营使用费递增情况出让用途

1、出让期限:年。

2、经营使用费递增情况:成交价即为第一年经营使用费,第二个年度起(含),经营使用费在上一年度基础上逐年递增3%。

3出让用途:仅限于站内平面媒体广告位经营项目(具体广告制作和发布要求详见竞价文件及《金义东市域轨道交通站内平面媒体经营项目合同》样本)

五、受让对象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设立并存续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注册资本不少于2000万元人民币或等额外币(外币兑换人民币以本项目报名截止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对外公布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为准)

2、意向受让方(及其母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或其他关联企业)近三年(2018年1月1日以来)未与出让方或出让方关联企业进入包括诉讼、仲裁和调解在内的争议解决程序;

3、意向受让方(及其母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或其他关联企业)与出让方或出让方关联企业存在合作的,截止至报名截止日未存在拖欠出让方或出让方关联企业款项;

4、关联企业成员可单独报名,报名在先且资格符合的确定为唯一有效意向受让方。关联企业包括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法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或受同一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的若干子公司;

5、不接受联合体形式参与;

6、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标的展示

进行实地勘察标的广告资源坐落、具体位置、现场面积、类型、数量、设施设备等实际现状须先联系出让方协调,联系电话0579-82158125。涉及差旅等一切费用交通及现场安全责任由竞人自行承担;如未实地勘察或未与出让方沟通了解标的详情参与竞的,视为对标的广告资源实际现状无疑义。

七、报名须知

(一)即日起至2021年118日下午16时止至金华市婺城区丹溪路1223号金宇大厦718室办理报名登记手续,法定工作日以外和逾期均不受理。

(二)报名提交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及其复印件(加盖公章);

2、代表身份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他人代理的,还须提交法人授权委托书和授权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填写完整的《报名登记及竞买承诺函》、《现场踏勘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4、完整《竞价文件》成册本文盖章确认件(封面及骑缝页加盖公章);

5、竞买人本单位及其母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或其他关联企业,近三年(2018年1月1日以来)未与出让方或出让方关联企业进入包括诉讼、仲裁和调解在内的争议解决程序的承诺书;如竞买人本单位及其母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或其他关联企业,与出让方或出让方关联企业存在合作的,还须出具截止至报名截止日未存在拖欠出让方或出让方关联企业款项的承诺书。

)报名费按200元/份,现场报名时交纳(一经交纳不予退回)。

交易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2021年118日下午16时止,以实际到账为准。

八、资格确认审核流程

1、报名截止后,由组织方(金华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在报名截止当日将报名情况提交出让方资格审核;

2、出让方在收到报名情况后2个工作日内向组织方出具报名单位资格确认函;

3、组织方将资格确认情况反馈至各报名单位。

、特别事项说明

1、款项支付:经营使用费平均分十期支付,按每半年为一期,每半年支付一次,且至少在每个周期开始前15日支付。先支付后经营,每半年结算一次。第一笔使用费在标的成交后,受让方须在合同签订后15日内付清,并交纳至金华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保证金指定银行账户;以后各期,受让方须分别于每年6月15日、12月15日前支付下一期的经营使用费,按合同约定的方式交纳至出让方指定银行账户。

2、合同签订:受让方须在标的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与出让方签订《金义东市域轨道交通站内平面媒体经营项目合同》,合同期限起始日为2022年1月1日。

3、本次经营权出让不涉及装修免租期。

4合同签订生效之日即视为交付完毕,出让方首次移交给受让方的常规媒体类型、规格及数量等,如与附表中所列存在差异的,以实际移交现状为准。如差异数量≥5%的,经营使用费按相应规则进行调整,具体调整方法详见《竞价文件》中处置规则和《金义东市域轨道交通站内平面媒体经营项目合同》样本。

5、交易服务费:按第一年成交×3%计算(取整至个位)受让方在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付至金华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保证金指定银行账户

6、其他未尽事项说明,详见本项目竞价文件具体内容

、竞价会时间、地点

竞价会时间:2021年11月12日上午9:30整。

竞价会地点:金华市婺城区丹溪路1223号金宇大厦八楼会议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咨询电话:0579-82050709/82050710

附件1:资源基本情况介绍.doc

附件2:竞价文件.doc

            金华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2021年1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