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物资再生综合利用有限公司两辆旧机动车转让公告

发布时间:2021-12-22 13:55:36访问:2409

  • 项目编号:JH2021ZC1071
  • 参考价格:
  • 有效期:5个工作日
  • 项目类别:实物资产

金华市物资再生综合利用有限公司两辆旧机动车转让公告  

受产权人委托,对下列标的资产进行公开转让,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标的基本情况、转让信息

序号

名称及规格型号

车辆号牌

初次登记日期

已行驶里程

(约万公里)

转让底价(元)

竞买保证金(元)

备注

 

1

粤海YH5075TQZ02P

G22117

2013-6-13

88000

64260元

10000

黄牌

 

2

江铃JX104TSGB24

G2E033

2013-12-24

43000

18000元

4000

蓝牌

本次标的资产处置共分为2个标的,标的资产以现状对外公开转让。资产清单中各标的资产的名称、规格型号等仅供参考,具体以现场实物展示为准。此次资产处置行为已完成相应内部决策程序。

转让方、交易所不能保证标的资产的品质,不承担瑕疵的担保责任

二、转让方式

公告期间若征集到一个或一个以上竞买人时,采取现场竞价的方式按最高报价确定标的受让方。

三、竞买人基本条件

1、竞买对象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设立的法人组织其他组织或具有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4、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现场展示时间

看货时间:2021年12月28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          

看货联系人:祝经理13305790786

看货地点:金华市宾虹西路355号金华市物资再生综合利用有限公司

请各意向竞买人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自行看货,逾期交易所和转让方不再组织现场展示。

五、报名手续及报名、交纳保证金时间

1、报名手续本次资产处置项目采用现场报名,自然人报名须由本人提交个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如委托代理报名,委托方和受托方须在报名现场签署授权委托书,并提交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单位报名须提交单位营业执照及其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如委托代理报名,还须提交法人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单位报名所涉资料均需加盖报名单位公章。

2、报名地点:若愿意参加此次竞价活动,请携带相关材料及证件到金华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金华市丹溪路1223号金宇大厦七楼718室)办理报名登记。

3、报名、交纳保证金截止时间:2021年12月29日下午16时整止,逾期无效,不再受理。竞买保证金不得委托他人打款,竞买保证金不计利息。

本次标的资产处置报名200元,在报名时交纳(一经纳不予退回)

六、交易服务费及履约保证金

1、交易服务费按成交金额的5%计算。

2、各标的竞买保证金成交后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买受人在全部标的移交或过户完成后,经转让方确认办理退还相应履约保证金手续(履约保证金不计息)

七、现场竞价时间、地点

现场竞价时间:2021年12月30日上午10时整,请报名合格、有效的竞买人准时参加,逾期无效。

现场竞价地点:金华市丹溪路1223号金宇大厦八楼会议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八、本公司银行账户信息及联系方式

开户单位:金华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工行金华铁岭头支行

    户:9558851208010852454

联系地址:金华市丹溪路1223号金宇大厦七楼718室

联系电话:0579-82050709、82050710

 

 

金华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