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旧机动车辆处置规则

发布时间:2018-09-13 17:52:02访问:1806

  • 项目编号:JHCQ2018190000000001
  • 参考价格:7000.0
  • 有效期:7天
  • 项目类别:实物资产

 

金华市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旧机动车辆处置规则

 

受产权人委托,对其所属的两辆旧机动车进行公开处置。为了使本次处置活动顺利有序进行,特制订本规则。

 一、资产处置原则
    本次公开处置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二、本次处置的车辆名称、转让底价、保证金

标的序号

车辆型号

初次上牌时间

现里程表数(公里)

底价(元)

保证金(元)

1

别克

2007.6.28

约20万

11000

5000

2

帕萨特

2007.5.11

约30万

7000

5000

三、处置方式、竞买对象
   (一)处置方式:

本次标的采用书面一次性密封式报价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二)竞买对象:
    1、本次资产处置的意向竞得人可为境内外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其他组织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竞买人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竞买保证金:竞买人报名时须交纳竞买保证金。保证金不计利息。

四、中介机构
    本次标的公开处置由产权人(以下简称转让方)委托金华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易所)作为中介机构。
    五、资产公开处置程序
   (一)公告:由交易所在金华产权交易所网站(www.jhcqjy.com)等媒介发布资产公开处置公告。
   (二)有意向的竞买人仔细阅读公开资产处置文件,有疑问可向转让方和交易所咨询。
   (三)意向竞买人在公告规定的时间内向交易所报名,并交纳竞买保证金。
   (四)交易所与转让方届时组织竞买人对车辆进行现场察看。

(五)交易所在指定时间和地点进行现场开标

(六)通过现场开标,确定竞得人和成交价格,当场签订《成交确认书》。

(七)交易所在网站上公示本次资产公开处置结果。

(八)竞得人在规定时间内付清全部款项。

(九)转让方与竞得人办理资产移交手续及过户手续。
    六、现场展示及报名、咨询

现场展示时间:2018年9月18日上午9:00-11:00,现场展示地点:金华市环城西路1872号,联系电话:83189296。逾期不再组织车辆现场展示。

报名及投递标书时间:2018年9月18日至2018年9月19日下午17点截止逾期不再受理投递地点:金华市丹溪路1223号金宇大厦八楼806室。一旦投递标书后,不允许更改或撤回。

 ()报名方法:

1、竞买人按照公告规定的日期及地点向交易所报名。

2、竞买人若有疑问,应在报名及投递标书前向交易所或转让方咨询。一旦报名并成功投递标书,视为无疑议,即表示竞买人已完全了解情况,同时认可并遵守本公司的一切处置规则,并愿承担一切责任。

3、竞买人报名时应向交易所提交:

(1)营业执照副本及其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自然人须提供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2)委托他人代理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3)保证金交款回单(若有)。

4、报名时须交足竞买保证金,截止时间为2018919日下午17时(以实际到账为准),逾期不再受理。

(四)竞买保证金。

1、报名时交足保证金,保证金不计利息;

2、未竞得人的保证金在2018年9月21日起办理退还手续;

3、竞得人的竞价保证金自动转为车辆过户期间责任保证金,在车辆按本规则要求过户完成后予以退还。

七、标书的包装密封、格式、投递要求:

(一)标书的包装密封要求为包装袋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自然人用手印),封面正面上应标明标的项目名称、竞买号及“开标时启封”字样。未按要求包装密封的标书将拒收。

(二)标书投递标书的时间:2018918日至20189月19日下午17时前,逾期不再受理。投递地点:金华市丹溪路1223号金宇大厦八楼806室投递时,竞买人在标书包装封面上签名,一旦投递标书后,不允许更改或撤回。

(三)标书内容必须加盖单位公章(自然人签字并按手印),内容填写完整和清楚。

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其标书将被确认为无效:

(1)报价低于转让底价的;

(2)标书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3)标书未加盖单位公章(自然人签字并按手印)。

(4)报价大小写不一致的。

八、现场开标时间

(一)时间:2018年9月20日上午9时整;地点:金华市丹溪路1223号金宇大厦八楼会议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二)竞买人可自主选择是否参加现场开标,不参加现场开标的竞买人将自动放弃查验标书密封情况等权力。参加现场开标的竞买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委托他人代理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代理人和被代理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竞买人无论是否参加现场开标,均不影响开标结果。竞买人如对处置程序、最终开标结果等有疑义的,可向相关监督方提出申诉。

(三)竞买人可携一人进入开标现场。

(四)标的现场开标

本次开标采取最高报价为受让方的方式,低于底价的为无效报价。设有保留价的,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1)主持人查验标书封装情况。

(2)主持人开启各竞买人的标书并宣读报价,记录人做好报价记录。

(3)主持人宣布最终成交价格,开标完成后,受让方和交易所签订《成交确认书》。

(五)如产生两家或两家以上最高报价相同的(须达到或超过保留价),将另外择时组织相同最高报价的竞买人在最高报价的基础上再进行现场竞价,现场竞价须竞买人按时到场,不按时到场的竞买人将作自动放弃处理。如产生最高报价相同的竞买人均未按时到场或无人对最高报价应价的,则由交易所采用抽签方式确定受让方。

九、款项支付及移交手续

竞得人须于成交后2个工作日内付清全部成交款项并缴纳车辆商业保险,同时支付交易所成交额4%的交易服务费。

竞得人在付清款项后成交确认书、身份证件与转让方办理资产移交手续。

十、违约责任

(一)在资产公开处置过程中,竞得人未按照本资产处置规则要求履行职责的,并在本次资产公开处置活动中发生国家法律、法规所禁止的及未能履约的行为,转让方有权没收竞买人的竞价保证金,并追究其它相关责任。

(二)竞买人应对本处置规则承担责任并全面履行,否则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

(三)竞买人须在规定时间付清所有款项,若逾期不付,转让方有权没收其竞价保证金。

(四)竞得人未按本处置规则在规定的期限内办理车辆的保险手续及车辆过户手续,或未按本规则要求移动和行驶车辆的,过户期间责任保证金不予退还。转让方并保留对其进一步追诉的权力。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

(一)车辆过户期间所产生的税、费、罚款、滞纳金、及各项补交费用均由竞得人承担(包括年检、违章、保险和补办手续的费用等)。   

(二)车辆过户时,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暂缺的证件由竞得人办理,所需费用均由竞得人承担。竞得人在与转让方办理完标的交付手续后所发生的一切事宜由竞得人承担。车辆转让不含车牌号。

(三)竞得人须自行到车辆管理部门了解车辆过户政策法规,如因竞得人自身原因而导致车辆无法过户的,保证金不予退回。

(四)如竞得标的车辆保险到期的,竞得人必须在付清成交款后2个工作日内办理车辆保险手续,在办理车辆保险手续期间,车辆禁止移动和行驶。车辆在办理完车辆保险手续后10日内到有关部门办妥车辆过户手续,竞得人在办理过户期间所发生的与车辆有关责任事故均由竞得人承担,与转让方、交易所无关。

转让方 只负责提供增值税普通发票。

(五)标的物图片仅作参考,以现场实物展示为准,转让方、交易所对标的物状态及品质不作担保,也不承担瑕疵的担保责任。

(六)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本次活动无法继续的,公开处置活动终止。

十二、附则:

本规则由转让方和交易所负责解释

 

金华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2018年9月13日

标的1标书(企业法人用).doc

标的1标书(自然人用).doc

标的2标书(企业法人用).doc

标的2标书(自然人用).doc

附件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