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快速公交有限公司安保服务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0-11-16 17:30:04访问:2593

  • 项目编号:JHCQ2020058000000002
  • 参考价格:
  • 有效期:
  • 项目类别:经营权

金华市快速公交有限公司安保服务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金华市合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金华市快速公交有限公司委托,现就金华市快速公交有限公司安保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 欢迎国内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JHHX2020-XM64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中介(非政府采购)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招标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序号

采购内容

服务期限

最高限价

万元/年

简要规格描述

1

金华市快速公交有限公司安保服务采购

1年

97.38

详细采购要求见本招标文件第四章

注:服务期限为壹年(服务期满后,经采购单位考核小组考核,满意度达90%以上的)在服务价格、政策不变的前提下,双方可协议续签合同,但最多续签一次,每次一年(采购人也有权重新组织采购)。

五、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本项目谢绝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

供应商特定条件:

1、具有公安行政机关颁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及方式:

(一)本项目采购文件公告期限自发布次日起 5 个工作日。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提出不予受理。

(二)获取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

(三)获取地点:金华市合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金华市五一路666号通园大厦1401-2)。

(四)获取方式:现场获取或电子邮件或邮寄方式提交报名资料(电子邮件获取招标文件时应提供报名资料的扫描件:hexinzhaobiao0579@163.com)。

(五)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份,售后不退。

(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不得对招标文件提起质疑投诉且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其投标。同时请供应商在参加投标前自行随时关注项目的更正公告情况,因供应商未及时查看项目变更情况造成无效投标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七、投标文件递交方式及递交时间标人应于2020年120709:00-09:30时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金华产权交易所开标室(丹溪路1223号金宇大厦八楼)

▲逾期送达或未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八、开标时间和地点:

1、开标时间:2020年120709时30分

2、开标地点:金华产权交易所开标室(丹溪路1223号金宇大厦八楼)

九、投标保证金及交付方式:

1、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元);

2、供应商应于2020年120416:30时前将投标保证金以银行转账形式交至金华市合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金华银行营业部,银行账号:0188990019002129(汇款用途请注明“投标保证金”及项目编号:XM64 )。

十、供应商报名/领取招标文件时应提供的资料:

1、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领取标书时必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注明联系人电话号码)、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特定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均应加盖公章。

2、因投标人在购买标书时提供资料错误等原因导致采购代理机构未能将招标补充文件送达投标人或通知投标人前来领取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负。

十一、业务联系:

采购单位:金华市快速公交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迎宾大道1639号

联系人:方先生

联系电话:0579-89133348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金华市合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金华市婺城区城北街道五一路666号通园大厦1401-2

联系人:傅欣          

联系电话:0579-82388081  

十二、本公告发布媒体

浙江政府采购网         网址:zfcg.czt.zj.gov.cn

1、本招标文件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采用2 4小时制。

为确保招投标活动的公开、公平、公正,切实维护各方合法权益,凡在招标投标、开标评标过程中,受到敲诈、勒索或发现围标串标、虚假投标、恶意竞标等涉黑涉恶线索者,请及时保留相关证据并向有关部门举报。

举报电话:

市扫黑办           0579-82495227

市公安局           110、0579-82512110

市检察院           0579-82537082

          0579-82688725

市公共资源办        0579-82469285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0579-83187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