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国信粮油交易市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浙中粮油交易中心铁路月台用电线路安装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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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
邀
请
书
邀请人: 金华市国信粮油交易市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四月
金华市国信粮油交易市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浙中粮油交易中心铁路月台用电线路安装项目
询价比选邀请公告
各相关意向人 :
一、项目条件
金华市国信粮油交易市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浙中粮油交易中心铁路月台用电线路安装项目已由本公司决策程序通过,建设资金为自有。现邀请贵单位参加该项目方案编制和报价。
二、项目概况与报价范围
1、比选项目名称:浙中粮油交易中心铁路月台用电线路安装项目。
2、项目实施地址:浙中粮油交易中心内(金华市婺城区金粮街333号)
3、项目规模及要求:浙中粮油交易中心铁路月台(钢罩棚)建筑面积约9000平方米,划有125个货位(具体以现状为准),我公司为完善经营使用,对月台进行用电线路安装(项目包括实施方案编制,采购、安装月台用电线路,总线路规划、铺设、安装用电总表、用电插座及其各种辅助材料)。
该项目预算造价约12万元,采购安装调试工期30天。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项目完成后须具备投入使用的全部条件(并要求达到与原已投入使用的市场用电线路对接统一使用)。同时向比选人提供全过程形成的图纸、记录、档案资料等。
4、质量要求: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范要求。
三、询价比选报价人资格要求;
本次要求报价人须具有项目对应实施方案编制及采购、安装能力,并在人员和服务方面具有相应的独立履约能力。
四、询价比选报价文件的主要内容:
1、报价人的基本情况和组织机构(格式自拟);
2、报价人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原始文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加盖公章的法人代表对经办人的授权委托书等;
3、能体现报价人综合实力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4、项目实施方案(可用简单线路安装示意图、简要文字说明等代替)以及报价表(询价比选人的相关要求见附件)。
五、报价文件的份数和递交
1、报价人应编制报价文件正本二份。
2、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3、报价文件递交地点:金华市婺城区金粮街333号浙中粮油交易中心三楼本公司投资发展部。
联系电话:83189008、83189003;
联系人:田先生:15905891062、黄先生:13665853908;
六、成交原则
邀请人将对所有有效报价文件进行审查,从报价人综合实力、业务水平、服务能力、报价及与邀请人服务融合度等多方面综合评定,确定成交单位。
七、其他
1、最终结果将在确定成交单位后3个工作日内通知报价人。
2、本询价比选邀请书最终解释权归金华市国信粮油交易市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所有。
邀请人:金华市国信粮油交易市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4月18日
附件:
一、安装项目设备清单及技术要求:
序号 | 设备名称 | 型号规格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直通式电表 | DTS634(1.5-6A) | 块 | 1 | 三相电子式电能表;显示方式:计度器显示;参比频率:50HZ;额定电压:3*220V/380V;额定电流:3*1.5(6);外形尺寸:272*172*73(mm);安装尺寸:242*152(mm) |
2 | 互感器 | NLH1-0.66(150/5) | 只 | 3 | 35型 |
3 | 表箱 | 600*800 | 面 | 1 | 配电箱600*800*200明装强电箱1.2厚 |
4 | 总线电缆 | YJV4*25+1 | 米 | 450 | 5芯优质电力电缆,型号:YJV;标称截面:25平方毫米;导体材质:一号优质无氧铜;绝缘材料:聚乙烯绝缘。 |
5 | 分线电缆 | YJV4*16+1 | 米 | 500 | 5芯优质电力电缆,型号:YJV;标称截面:16平方毫米;导体材质:一号优质无氧铜;绝缘材料:聚乙烯绝缘。 |
6 | T型接头 | 16-70 | 只 | 114 | 铜芯电线T形接头 |
7 | 插座箱 | 400*500 | 只 | 24 | 配电箱400*500*200明装强电箱1.2厚 |
8 | 三箱四线漏保 | 150A | 只 | 25 | 产品名称:剩余电流动作断路器;规格型号:NBE7LE-63;品牌: CHNT/正泰;漏电保护器类型: 4p;灭弧方式: 磁吹断路器;极数: 4p;额定流: 16A 20A 25A 32A 40A 63A。 |
9 | 动力插座 |
| 只 | 48 | 圆脚插头 60A 4孔 圆孔插座 60A 4插 |
10 | 照明插座 |
| 只 | 96 |
|
11 | 附件 |
| 批 | 1 |
|
二、技术、服务、供货与集成要求说明
1、设备说明:
(1)报价人可根据本方案参数提供的设备型号,对具体配置进行合理增减(但必须达到建设的标准规范),数量不得少于询价邀请文件要求,并详细提供品牌型号、技术参数、等技术资料与更改说明。
(2)如邀请人(后面所列资料中,如出现比选人、招标人、使用单位、建设单位等字样,即统指邀请人)在所列设备清单存在不合理与不完善的,报价人能提出良好的解决方案与合理化建议的,将在比选时予以有利的评判。
2、信用承诺:
★报价人必须保证报价的全部设备材料规格性能完全符合最低配置要求,保证在报价文件中说明的其他技术指标、产品资料、按照邀请文件要求提供的案例、服务承诺、实施方案等是真实的,无条件同意一旦由专家或者使用单位或者设备到货后或者实施使用中发现技术指标、产品资料、案例、服务承诺、实施方案等与报价文件中说明不符或安装中达不到比选人配置要求,影响比选人按期正常使用的,比选人可以立即取消中标人的资格或解除合同,中标人需无条件同意(比选人需求更换的除外)。
3、完成时间:
项目要求合同签订日起30天内安装完成,并按照比选人要求配合完成安装调试并交付使用(使用单位另有安排的除外)。
4、报价人服务保证:
(1)报价人提供的设备,要求是二年上门保修。
5、集成要求:
报价人需保证按期保质完成采购需求中所列的各项具体内容及相关的集成工作,所需设备配置、软件、软件许可(含清单中未说明但必需的)、可能的第三方指导、电源线、电源接头、零地电压、网络跳线、光纤跳线、数据移植、数据安全与集成工作由供应商自行协调完成,并承担全部费用及工作责任。集成完成后,并保证采购方能够如期保质地正常使用,包括与比选人其他已有监控、电力线路等设备、应用软件的衔接与使用。
▲三、特别说明
最终采购数量以比选人确认的采购单为准,经比选人核准后的数量为最终的采购量。最终采购量以最终优化的方案为准,优化方案需结合比选人的实际情况,最终采购量不得超过预算金额。
1、项目投标报价要求
(1)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项目内容包括线路安装所需光缆、电线和设备等的采购及安装,项目完成后具备投入使用的全部条件。同时还包含配套设备及管线的敷设、调试、检测检验、成品保护、验收、培训、交付使用、二年质保、售后服务及向买方提供全过程形成的图纸、记录、档案资料等。如有漏项,视同已包含在其它项目中,合同总价和单价不做调整。
(2)报价人的报价为报价人所能承受的最低一次性报价,报价人应参照国家的相应标准,结合自身综合实力、市场行情、本项目具体特点和技术要求,及供货期延长的材料涨价等市场因素,不可预见安全措施费用等因素自行报价。除政策性文件规定以外,报价人所报价格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动。
(3)报价文件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2、工期要求
要求合同签订日起30天内完成安装调试并通知邀请人组织验收。不符合要求的设备,邀请人有权拒绝接受,造成逾期的,按工期延期进行处理。
3、保修期(免费维修期)
(1)质保期(免费保修期): 二年,保修期从安装调试完毕并最终验收合格之日开始计算。除非邀请人另有要求,保修期内的服务均为免费上门服务。
(2)在保修期内,如有故障申报,报价人(或原厂商,须在报价文件中注明由谁提供该服务)须在半小时内电话响应并提供解决方案;若不能以电话方式解决故障,须在4小时内赶到现场24小时解决。若不能现场解决,须提供同等性能、同等配置的设备替换,以确保采购人的系统不中断运行;或与采购人协商解决。
(3)保修期内,与维修相关的所有费用由报价人负责.
4、安装要求
★报价人需保证线路安装后与邀请人原有设备稳定连接。
5、验收标准及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技术标准,按邀请文件以及合同规定的验收评定标准等规范,由邀请人组织验收。
★(1)验收在设备安装调试完毕,按照邀请书要求及邀请人的要求准备完整的验收材料后进行。
(2)验收由用邀请人组织人员进行验收,同时根据具体情况邀请人可以邀请主要设备厂家代表协助用户方进行验收。
6、款项支付
(1)全部设备到场安装完毕通过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后且系统运行正常二个月后支付实际价款的95%,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5000元);剩余5%为质保金。
(2)中标人在监控设备质保期二年期满后,如无质量问题,招标人退还中标人质保金(无息)。二年内如中标人消失,不能承担后续维保服务的,质保金不再退还,但依法转移权利义务的情况除外。
(3)质保期内的设备运行问题和故障由中标人免费维修(人为使用不当及不可抗力因素除外),无论质保期内或质保期外,中标人须承诺在设备使用寿命期内终身提供优质的服务,且质保期外维修仅向招标比选人收取材料成本费用。
(4)确定单位的报价即为本项目签约暂定合同价。请报价人充分考虑并自行消化材料市场价格的波动因素,因此产生的价格波动,合同单价不做调整。
(5)报价人按要求应列入而未列入设备材料清单的设备及材料,均认为已含在其设备材料清单中。
(6)当采购数量与实际使用数量不一致时,中标人应根据实际使用量供货,合同的最终结算金额按实际使用量乘以成交单价进行计算。如设备型号发生变更或新增设备型号的,单价由邀请人和中标人双方签证确认,数量按实际使用量计算。
五、合同主要条款。
甲方(邀请比选人)和乙方(报价中标人)根据 项目邀请询价比选的结果,双方签署本合同。
(一)、合同金额
本合同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元(¥______元)。
(二)、技术资料
1、乙方应按询价比选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使用货物的有关技术资料。
2、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
(三)、知识产权
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
(四)、产权担保
乙方保证所交付的货物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
(五)、履约保证金
乙方交纳人民币 5000 元作为本合同的履约保证金。
(六)、款项支付方式:
(七)、税费。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
(八)、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九)调试和验收
(十)货物包装、发运及运输
(十一)违约责任
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拒收货款总值的百分之五违约金。
2、甲方无故逾期验收和办理货款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3、乙方逾期完成项目实施的,乙方应按合同总额每日千分之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由甲方从待付款项中扣除。逾期超过约定日期20个工作日的,甲方可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并向甲方支付合同总值5%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
4、乙方所交的货物品种、型号、规格、技术参数、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及招标文件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拒收该货物,乙方愿意更换货物但逾期交货的,按乙方逾期交货处理。乙方拒绝更换货物的,甲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
(十二)诉讼
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法院起诉讼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