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石门农垦场棚户区改造项目竣工测量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8-03-23访问:1400

  • 项目编号:
  • 参考价格:
  • 有效期:7天
  • 项目类别:经营权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金华市石门农垦场棚户区改造项目竣工测量工程,已由金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金发改审批[2015]100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金华市石门蓝镇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金华市石门蓝镇开发建设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金华市石门农垦场棚户区改造项目竣工测量工程 进行公开招标

2.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金华市石门农垦场棚户区改造项目竣工测量工程

2.2建设地点:金华市石门路以东、奥托康大道以南、西米塘以北地块。

2.3 招标范围:金华市石门农垦场棚户区改造项目内所有建筑的竣工测量服务,最高建筑高度小于40米,总建筑面积116388㎡,其中地上计容积率建筑面积90446.04㎡,地上不计容积率建筑面积1676.93㎡。小区共有20栋高层住宅,雨污水管道长度约5000米。

2.4质量要求:所提交的测绘成果资料齐全有效,符合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和建设局等部门相关要求。

2.5服务内容:

 房产竣工测量:包含但不仅限于建筑物的平面位置坐标、高程、垂直度、沉降观测,管网及附属物所处的位置及参数等。

4.服务周期:  测量在招标方通知后半个月内完成。             

3.人资格要求

3.1必须具备国家测绘局核发的工程测绘专业丙级(含丙级)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

3.2项目负责人的要求:具有测绘工程师职称。

3.3投标人近三年(201511日至今,以测绘合同上签订日期为准)承接过1个金华市区5万平方米以上的房产预测绘或竣工测量、房产实测绘业绩。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方式参与投标。

3.4本工程中标后不得以任何形式转包。

3.5投标人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且与招标人无直接利害关系、隶属关系。

3.6投标申请人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的第五章规定条件,近三年内没有被司法部门或行业管理部门查处以非法手段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和出现重大质量问题。

4.报名时提供以下资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4.2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4.3企业业绩证明材料;

4.4项目负责人工程师职称复印件加盖公章;

4.5对上述3.53.6条作出承诺(格式自拟)

5.报名时间及地点

4.1报名时间:2018323日——327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时)(法定节假日除外)。

4.2报名地点:浙江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金华市董宅路新都花园一幢201室)

6.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投标单位在提交完整的报名资料后,向招标代理机构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300/标段,售后不退。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金华市石门蓝镇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浙江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址:金华市石门农垦场                地址:金华市董宅路268号新都花园

联系人:张工                            联系人:骆先生

联系电话:0579-89163586                  联系电话:0579-82411460

邮政编码:321000                         邮政编码:321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