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浙江省金华恒风交通运输有限公司70%股权公开转让公告

发布时间:2015-06-10访问:11030

  • 项目编号:
  • 参考价格:101.0
  • 有效期:20天
  • 项目类别:股权
关于浙江省金华恒风交通运输有限公司
70%股权公开转让公告
 
      受浙江恒风交通运输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决定向社会公开挂牌转让其持有的浙江省金华恒风交通运输有限公司70%股权,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转让股权的基本情况:
      浙江省金华恒风交通运输有限公司(原名金华市婺州客运服务有限公司)成立于1997年,原注册资本50万元。2004年6月公司经增资扩股后,注册资本变更为500万元。2006年公司更名为浙江省金华恒风交通运输有限公司。经营范围为客运,主要包括县内班车客运、县际班车客运、市际班车客运、省际班车客运、县内包车客运、县际包车客运、市际包车客运、省际包车客运等。
本次转让标的为浙江恒风交通运输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浙江省金华恒风交通运输有限公司股权350万股(占总股本70%)挂牌底价为101万元(不设保留价)。同时捆绑转让浙江恒风交通运输股份有限公司对浙江省金华恒风交通运输有限公司50万元债权,价格为50万元。
      二、批复情况:
本次股权转让经浙江恒风交通运输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会审议通过;同时义乌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于2011年义国资第42号作出了《关于转让恒风交运持有金华恒风70%股权的请示》批复。
      三、主要财务指标数据:
根据金华中勤资产评估事务所评估报告,截止2015年3月31日:浙江省金华恒风交通运输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为462.42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8.07万元,固定资产195.34万元;负债总额为319.41万元;净资产143.01万元。
      四、评估核准情况:
浙江省金华恒风交通运输有限公司资产评估机构为金华中勤资产评估事务所;评估报告编号为金华中勤评字[2014]47号;评估基准日为2015年3月31日;评估报告经义乌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
     五、受让对象:
1、本次股权整体转让的受让方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受让方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3)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4)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报名时间:
2015年5月 29 日至2015年6月 26 日下午16时止(节假日除外)。
     七、报名地点:
义乌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义乌市稠州北路505号6楼8605室)
     八、报名方法:
(一)凡有意向参加受让者,可向义乌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提出报名申请并索购有关资料和挂牌文件,报名申请及资料费为人民币300元;
(二)报名申请须提交竞买申请书,企业法人须提交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及其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自然人须凭户籍证明、身份证及其复印件办理报名手续;
(三)提交报名申请时须将保证金人民币20万元汇入义乌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银行账户(帐户名称:义乌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义乌市分行;帐号:1208020009045009586)
     九、网络竞价时间、地点:
竞价时间:2015年7月1日上午10时开始。
     竞价地点:义乌产权交易所竞价室(义乌市稠州北路505号6楼)。
竞价时间、地点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十、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579-89906603、89906610、 85544445(传真)
联系地址:义乌市稠州北路505号6楼8607室
详情登录:www.ywcq.com(义乌产权交易所网站)。
 
                                                                                                   义乌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二O一五年五月二十七日